eport服务条款:

亲爱的朋友,eport外贸综合业务服务平台“www.e-port.cn”是北京九城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针对外贸企业提供的外贸领域各环节、全流程的信息服务、数据服务、流程服务、增值服务等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服务平台(简称:“eport”)。为了向您提供更快更好的服务,请仔细阅读下列条款,您只要接受以下服务条款,就能继续申请入网登记:

本协议由企业用户(为便于表达,本协议“企业用户”简称“您”)与eport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同纸质合同相等的效力。

本网站各项产品/服务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归北京九城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为便于表达,本协议“产品/服务”简称“产品”或“服务”,请您理解并同意,此协议所指“产品”、“服务”均包含eport目前或将来提供的所有产品及服务项目。

一、协议缔结与签署

1.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eport网站(e-port.cn)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的规则和条款。您在使用服务过程中,本协议内容、网页上出现的关于服务操作的提示内容是您使用服务的相关规则。所有规则和条款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eport网站(e-port.cn)提供的服务均受本协议约束。

1.2 如您在eport网站(e-port.cn)注册企业用户,您便接受了本协议规则和条款,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应向北京九城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咨询。但无论您事实上是否阅读了本协议内容,只要您注册成为企业用户,则本协议即对您产生约束,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北京九城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对您咨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二、企业用户章程

作为外贸综合业务服务平台用户,您在使用平台服务时,不得利用该平台从事以下行为,包括:

2.1 发布、传送、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统一、社会稳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以及侮辱、诽谤、淫秽、暴力的内容;

2.2 发布、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2.3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

2.4 发表、传送、传播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

2.5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等的行为。

四、使用规则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互联网规定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在任何情况下,eport合理地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五、隐私保护

5.1 本站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本站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5.2 本站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本站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本站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5.3 在不透露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本站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六、版权声明

6.1 本站的文字、图片等版权均归北京九城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或与作者共同享有,未经本站许可,不得任意转载。

6.2 本站特有的标识、版面设计、编排方式等版权均属北京九城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未经本站许可,不得任意复制或转载。

七、免责声明

本协议约定服务事项,仅限于eport所提供的服务的相关内容。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协议约定的服务事项,eport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与义务:

7.1 您的电脑硬件、操作系统及网络环境出现问题或是病毒感染导致相关服务无法提供;

7.2 其他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eport不能提供正常服务;

7.3 由于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的原因导致的eport无法提供对应的服务。

八、附则

8.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8.3 本协议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北京九城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所有。